2025 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常规项目)

2025 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常规项目)

特别提醒:申请人应该是申请书形式审查的第一责任人,请申请人在提交电子申请书之前逐项对照检查,检查无误后在基金委申请系统正式提交。

申请资格及限项自查 自查
申请人资格
  • 依托单位全职聘用人员,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或者有 2 名同领域高级职称专家推荐。
  • 非全职聘用人员需在申请书中写明在依托单位的聘任岗位、聘任期限、每年工作时间。
  • 在站博士后只能申请面上和青年、地区(其他看指南要求),博士后人员职称选择“无”,人员总表中放在博士后栏。博士后获资助后项目可以变更依托单位。
  • 依托单位在职研究生申请需有导师同意函;受聘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在职攻读研究生学位人员不可申请各类项目。
  • 受聘于依托单位的境外人员,不得同时以境内申请人和境外合作者(指国际合作项目外方合作者)两种身份申请项目。
  • 与依托单位无聘用关系的境外人员,不能以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人员身份申请各类项目。(未回国海优申请人未签正式合同前不可申报其他类项目)。
  • 部分项目申报人年龄限制请参照指南要求。
申请材料
  • 在申请书中不得出现任何违法及涉密,敏感信息的内容。
  • 申请人填写主要参与人时不列入学生(简历),只需将参与学生人数填入人数统计表。
  • 参与人简历信息采用在线方式采集,申请人通过系统邀请参与人在线填写简历(注意中英文区别),并上传参与人 PDF 版 2025 年最新个人简历,请检查生成的参与人员信息的准确性。
  • 涉及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的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准则,上传相关盖章材料扫描件。
  • 对于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不得由不同申请人重复提出申请(同课题组尤其注意)!
  • 申请人在提交项目申请前,应当就申请材料全部内容征得主要参与者和合作研究单位同意。
  • 同年以
不同职称 不同单位,或同年申请不同类型项目,需要在申请书中说明。
限项须知
  •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项目总数合计限为 2 项(具体限项类别参见指南)。【2019 年(含)以前批准的不计,2020 年(含)以后批准的计入】。
  • 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中级及以下人员、博士后)作为申请人和项目负责人合计限 1 项,作为主要参与者申请和正在承担的项目数合计限 2 项。【2022 年(含)以前获批项目不计入参与 2 项的限制,2023 年(含)以后参与的项目限 2 项】。(1+N 转变为 1+2)
  • 除特别说明外,申请当年资助期满的项目和初审不予受理的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
  • 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 1 项同类型项目。
  • 上年度获得面上、重点、重大、重大研究计划(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战略研究项目)、联合基金项目

(指同一名称联合基金),本年度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同类型项目。

  • 正在承担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 企业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和“叶企孙”科学基金申请时不限项,正式接收申请后计入。这两类申请和正在承担同一名称联合基金合计限 1 项。
  • 优青/杰青/创新群体/卓越群体申请时不限项,在基金委做出资助与否决定之前以及资助之后,计

入限项。

  • 高级职称,同年申请(参与)创新群体、卓越群体、杰青延续,合作创新研究团队,合计限 1 项。
  • 原创探索项目,同年只能申请 1 项(含预申请),申请时和评审阶段均不限项,获资助后限项。
  • 基金委重大项目(项目和课题的负责人)、卓越研究群体(带头人+骨干)、部门推荐重大仪器(负责人+高级职称参与人)、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负责人)、科技创新 2030-重大项目实施联合限项

同期申请和承担原则上不超过 2 项。

申请书基本信息部分自查
代码选择
  • 申请人根据研究方向和研究领域,准确选择“申请代码”,尽量选择到二级代码(4 位数字,如 B0801),并选择相应 “研究方向”和“关键词”内容;
  • 重点项目、重大研究计划、联合基金务必按指南要求填写规定的代码和附注说明;
  • 注意:重点项目“附注说明”全部是下拉菜单选择,选择申请代码 1 后,按指南要求选择(一级或二级代码),附注说明未选或选择错误的申请书将不予受理。
申请人信息
  • 在系统首页中维护个人简历信息:个人基本信息、教育经历、科研经历、研究成果,生成科研简历;将 PDF 简历由申请人上传到申请书中。
  • 申请人身份证号码、职称等信息保证无误,学位信息应当与学位证书一致,学位获得时间应以证书日期为准。“所在院系所”从系统中选择。
  • 申请人准确填写联系方式,尤其是手机和邮箱,便于学校和学院发现问题及时联络。(不建议使用 hotmail、outlook、sina、yahoo 这几种电子邮箱,避免接收不到邮件)
  • 注意:个人简历提交后内容不可修改,如需修改可复制或创建新简历(最多 5 份);简历 PDF 可以在基金申请书填报中使用;当个人信息修改后,及时创建最新的简历,并再次将 PDF 简历上传到申请书中。
  • 申请人类别请如实填写,特别是依托单位非全职人员和非依托单位工作人员,需有相关说明。
科研主页
  • 近五年主持或参加的项目/课题范围:资助期限开始日期晚于 2020 年 1 月 1 日(含)或目前在研的项目/课题(科学基金项目由信息系统按照证件号检索后自动生成);
  • “教育经历”从本科/专科开始,按时间倒序排序;
  • 博士后经历”按时间倒序排序,并列出合作导师姓名。
  • 科研与学术工作经历”除博士后阶段的经历,按时间倒序列出各时间段对应的单位、院系所、职称(正高-副高-中级等),严禁不写中间职称只写最高职称,不要合并或空缺。
  • 准确填写依托单位正式聘用的职称信息(若是内聘职称,依托单位应有相应评定资质)。
个人成果
  • 根据论文发表时的真实情况如实规范列出所有作者署名,并对本人署名情况进行标注;
  • 代表性论文应上传公开发表的全文 PDF 电子版,代表性专著应上传著作封面、摘要、目录、版权页等 PFD 扫描件。
  • 代表性论著(包括论文与专著,合计 5 项以内);近五年成果是指 2020 年(含)以后至今的成果

(投稿阶段的论文不要列出)。

  • 论著之外的代表性研究成果和学术奖励(包括专利、会议特邀报告等其他成果和学术奖励,请勿在此处再列论文和专著;合计 10 项以内)
参与人
  • 青年基金项目无参与人员
  • 主要参与者中如有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员(不包括境外人员),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有合作单位,合作单位不得超过 2 个。
  • 参与人中有境外人员的,境外单位不作为合作单位,境外参与人应同意参与该项目申请和所承担的研究工作,立项后境外人员签字的知情同意函同签字盖章页一并报送。
经 费 预 算

注意:申请人只需填报直接费用。经费预算表中的经费单位均为“万元”。

自查
额度直接费用应按设备费、业务费、劳务费(含专家咨询费)三个类别填报,各科目均无比例限制,由申请人根据项目研究需要,按照有关科目定义、范围和标准等如实编制。

直接费用建议额度:

面上/培育类:50-60 万 重点类项目:230-300 万(请以 2025 年该学部指南建议为参考)青年为包干制,无需做预算

卓越研究群体:直接费用 6000 万(数学和管理科学 5000 万)

预算说明预算说明书必须填写!

  • 预算说明书中的各科目金额必须和预算表中完全一致,总额也一致。(容易出错!!)
  • 申请人应对每个类别结合科研任务按支出用途进行说明,对单价≥ 50 万元的设备详细说明,对单价< 50 万元的设备费用分类说明。
  • 原则上不得列支办公电脑、办公用品(复印纸/硒鼓/墨盒)、手机通讯、办公网络、汽车加油等费用;不得列支与本项目不相关的专利年费、版面费、论文润色费、研究生答辩费等。
  • 合作单位的应在预算说明书对外拨经费进行单独说明(是否外拨及分配比例),立项后(计划书

提交之前)签订合作协议(申请时无须提交)。

报告正文部分自查
正文部分申请书为 2025 年最新版,正式 PDF 有“NSFC 2025”水印字样。

填写前先阅读相关类型项目撰写提纲,下载系统中报告正文“word 模板”填写,正文部分无遗漏,内容规范、真实;(申请医学科学部杰青,需使用医学部的模版)

立项依据参考文献书写规范
重点检查!!易出错!!

年度研究计划时间应与基本信息表研究期限一致,本年度申请的项目开始时间都是 2026 年 1 月

申请者负责的前一个已结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项目名称及批准号)完成情况、后续研究进展及与本申请项目的关系已进行详细说明,并另附该已结题项目研究工作总结摘要(限 500 字)和相关成

果的详细目录。(2024 年 12 月结题的项目写在这里

其他说明正文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没有需要说明的只需写“无”

  • 申请人同年申请不同类型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情况;
  • 高级职称申请人或者主要参与者是否存在同年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单位不一致;
  • 申请人或者主要参与者是否存在与正在承担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单位不一致;
  • 同年以不同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申请或参与申请科学基金项目的情况。
签字盖章
  • 申请书全部采用无纸化,申请阶段无需签字盖章,申请人在填写本人及主要参与人姓名时,姓名应与使用的身份证件一致;姓名中的字符应规范,外籍人员姓名中单词间为 1 个空格,中国国籍少数民族中的点应用中文全角居中点。
  • 合作单位名称必须与其法人公章一致(提交前务必确认合作单位的正确名称,并就申请材料全部

内容征得合作研究单位同意,确保立项后顺利签字盖章。由于申请阶段无纸化,此处容易出错!!

各科学部及重点项目要求自查
数学物理科学部:

继续加大力度支持以推进学科发展、促进原始创新、培养高水平研究人才和适应国家长期发展需求为主要目标的基础研究,以及科学部内和跨科学部的学科交叉项目。

【重点项目】(2025 年指南:平均资助强度约 200-300 万/项)

申请人必须在申请书的附注说明栏中准确选择所申请领域的名称,填报申请书时选择到二级申请代码。

化学科学部:

请特别关注科研伦理及科技安全的有关要求,上一年度或本年度已获得高资助强度项目的负责人,本年度申请低资助强度时原则上不再给予支持。

【重点项目】(2025 年指南:平均资助强度约 230 万/项)

申请人必须在申请书“附注说明”栏中应选择所申请领域的名称,否则不予受理

生命科学部:

  • 对于涉及高致病性原生物操作的项目,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规定,在具备相应得生物安全条件下方可申请。
  • 涉及动物实验的项目,需遵守国家动物伦理与福利相关规定和要求。
  • 申请面上/青年项目,申请代码 1 必须选择至二级申请代码,否则不予受理。
  • 对从事生物医学研究中涉及伦理的申请项目,有特殊要求。注意:涉及人体组织、器官、细胞等的生物医学研究项目,必须在申请书中提供依托单位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提供的伦理委员会审核证明。(其他参考生命学部注意事项)。

【重点项目】(2025 年指南:平均资助强度约 220 万/项)

1、2025 年生命学部重点按照“立项领域”申请和“宏观领域”申请两类申请模式。

2、“立项领域”申请需在申请书的“附注说明”栏中必须选择所申请的领域名称,并要求在“申请代码 1”一栏准确选择立项领域所标出的对应的申请代码。

“宏观领域”申请自主选择研究方向,附注说明选择“宏观领域”,申请代码自行选择,正文部分需要增加“关于已取得重要创新性进展情况说明”(800 字左右)。

3、2024 年度已获得高资助强度项目的负责人,2025 年申请重点项目原则上不再给予支持。

4、必须附件中提供 5 篇近 5 年申请人本人公开发表的与申请项目相关的代表性论文电子版文件。

5、申请人尚在国外工作,无法保证大部分时间和精力在国内从事研究工作将不予受理其所申请的项目。

地球科学部:

代码选择应细化到二级代码;投稿阶段的学术论文不要列出;开展生物学和毒理学等领 域的研究需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多单位参与涉及伦理研究的申请需分别提供各参与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伦理委员会审查批准证明文件。

【重点项目】(2025 年指南:平均资助强度约 230 万/项)

申请书“附注说明”栏请务必在下拉菜单中选择相应领域名称;未选择或选择错误的申请书,将不予受理。申请人应认真总结国内外过去的工作,明确新的突破点以及在如何突破的基础上,自行确立名称、内容和

方案。申请书正文中应阐述本项目与所选领域研究方向的关系。

工程与材料科学部:

申请人如实填报申请人和主要参与人个人简历、各类项目资助情况和论文发表情况,填写代表作时务

必参照《指南》中的诚信要求,学部将对项目申请人提供的代表作进行严格审查。

【重点项目】(2025 年指南:平均资助强度约 300 万/项)

符合指南上发布的 14 个领域,“附注说明”务必在下拉菜单选择资助领域名称,并在“申请代码 1”

准确选择具体研究方向所属重点项目资助领域对应的申请代码,申请代码 2 作为补充。

信息科学部:

涉及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的项目申请,须提供依托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的伦理委员会审查意见。遵守科研诚信相关要求,实事求是填写个人信息和代表作信息。

【重点项目】(2025 年指南:平均资助强度约 250 万/项)

1、申请重点项目群及立项领域重点项目,申请代码 1 选择《指南》中发布的优先资助领域或立项资助领域的代码,附注说明栏应选择相应研究方向或领域名称。

管理科学部:

  • 作为项目负责人近 5 年(2020 年 1 月 1 日后)已经获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但在当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截止日前,尚未获得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颁发的《结项证书》者不可申报。
  • 作为申请人同年不能同时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科学部项目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 5 篇代表作论著应该是已公开发表的论著(含在线发表)。
  • 对 2023、2024 年度(特别是 2024 年度)获资助的项目负责人,2025 年度再次提出的项目申请将予以从严掌握。
  • 对高质量完成项目的负责人所提出的新申请,在同等条件下将予以优先资助;对于以往项目执行不力的负责人所提出的新申请,将从严掌握。

【重点项目】(2025 年指南:平均资助强度约 200 万/项)

申请代码 1 选择科学部重点项目资助领域名称后面标明的二级代码,附注说明栏应选择相应领域名称,否则不予受理。

医学科学部:

  • 应严格遵守针对医学伦理和临床研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提供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的伦理委员会审核证明(电子申请书应附扫描件)。
  • 涉及病原微生物和人类遗传资源研究的申请,严格执行国务院和有关部委的相关规定;涉及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项目申请,应具备生物安全设施条件,并提交依托单位或合作单位的生物安全保障承诺。
  • 2024 年度获得高强度资助的负责人,2025 年申请面上项目原则上不在给予支持。
  • 面上项目专项“源于临床实践的科学问题探索研究”注意事项请关注指南要求。
  • 肿瘤学领域(H18)面上项目改革试点要求:需在正文部分“立项依据”之前,增加“关于创新思路和重要研究线索的说明(不超过 800 字)。

【重点项目】(2025 年指南:平均资助强度约 300 万/项)

1、申请立项领域重点项目,“附注说明”选择 42 个重点项目立项领域名称之一,申请代码 1 选择名称后面标明的申请代码。

2、申请宏观领域重点项目,附注说明应选择“宏观领域”,申请代码自主选择,正文部分需增加 “关
于已取得重要创新性进展的情况说明”(不超过 1000 字),未附“说明”将不予受理。
交叉科学部

  • 集中接收期包括:优青、杰青、创新研究群体、卓越研究群体、部分重大研究计划
  • 非集中接收期包括: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部门推荐)、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专项项目等。
【申请条件】

  1. 拟开展的研究工作须具有明显的交叉科学研究特征,具有开展交叉科学研究的必要性;
  2. 申请人具备至少两个不同一级学科的教育背景(包括本科、硕士、博士阶段)或者具有开展跨学科交叉科学研究的经历,且本人在其中发挥过关键作用。

【申请材料】

  1. 交叉科学部所有项目申请须使用交叉科学部专用申请书。
  2. 申请交叉科学部项目,申请人应当首先选择受理代码(T01-04)其后选择申请代码。尽量选择到二级申请代码(4 位数字),准确填写“研究方向”和“关键词”内容。
附件材料(上传电子版) 自查
资格类 高级以下职称、且未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须提供 2 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同领域专家推荐信(必须

2025 年签订,往年的不可用)

注意:用基金委最新推荐信模板,除推荐专家签字需手签外,其余信息请使用印刷体打印;推荐专家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且与申请人研究领域相同。

在职研究生申请:须附导师同意函(必须 2025 年签订,往年的不可用)

注意:用基金委同意函模板,除导师签字需手签外,其余信息请使用印刷体打印。若导师同时出具推荐信,需独立出具,不得与同意函合并。

论文

面上、青年项目已按照撰写提纲要求上传电子版附件材料(5 篇和项目申请相关的代表论文+其他,详见各类项目撰写提纲要求)。

重点项目/重大研究计划/联合基金重点附件中代表性论文均为近五年(2020 年以来)代表性论著!

生物安

涉及科研伦理和科研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的研究项目,申请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侧,按照相关科学部的要求提供附件材料。如伦理委员会证明、生物安全承诺书等。 注意:科研伦理审核批文中的项目名称应与最终版本的申请书项目名称一致。
其他管理科学部:已获得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颁发的《结项证书》、2025 年度作为申请人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G 字头申请代码)项目者,须以附件形式在线提交加盖依托单位法人公章的《结项证

书》电子版扫描件

重点国际合作项目

1、英文申请书:作为中文申请书附件一并提交; 2、双方签字的合作研究协议书复印件;

3、合作者在所在国主持与申请项目内容有关研究项目的有效证明材料或近 3 年论文;4 外方确认函。

*重点国际合作在申请书“附注说明”选择所申请领域的名称,如果不在资助领域内,在“附注说明”
选择“自由申请”,在申请书正文部分“立项依据”之前增加“关于合作基础和必要性的说明”(不超
过 800 字)。—2025 年新增要求!
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

  1. 提供 5 篇以内申请人本人公开发表的与申请项目相关的代表性论文电子版文件;
  2. 购置(试制)大型设备申请书(当申请的单台设备价值达到或超过 100 万元人民币时,必须编制购置(试制)大型设备申请书。

3、申请人根据仪器研制实际需要,严肃认真编制项目预算,基金委将组织专家进行预算评审,对于经

费严重超过实际需求的项目将不予资助。

附:根据往年经验,下述情况会被初筛:

  • 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推荐信、导师同意函、伦理委员会证明等(注意签字、日期、模板)
  • 其他可认定的不予受理情形
  • 申请代码或研究领域选择错误
  • 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不具备该类项目的申请或参与申请资格
  • 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申请超项(含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联合限项超项)
  • 申请书缺项
  • 研究期限/正文中年度研究计划填写错误
  • 申请人正在承担或申请社科基金项目(限管理科学部)
  • 高级职称的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承担或申请多个项目单位不一致,未标注说明

2025 年指南对附注说明有特殊要求的如下,非下列情况不要选该附注说明

1、天文科学处(A14-A19):本科学处计划针对围绕已建成或正在建设的望远镜设备开展的科学工作和发展大望远镜及空间探测所急需的天文新技术方法的前期概念性、原理性研究给予特别支持。申请此类项目,申请人应在申请书的“附注说明”栏选择“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课题研究”或“天文新技术方法”。

2、材料科学一处(无机非金属材料 E02):本学科拟设立“先进结构陶瓷高品质原材料基础研究”(请选择申请代码 E0204)面上项目群,申请此类项目须在申请书的“附注说明”栏填写所属项目群名称。 3、工程科学三处(海洋工程 E11):2025 年度,本学科拟设立“海工装备的绿色化与智能化”(请选择申请代码 E1101)面上项目群,申请此类项目须在申请书的“附注说明”栏填写所属项目群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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