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人才新政3.0版人才奖补制度(详解)
此次发布的具体支持条款涵盖“双一流”高校人才等6个类别人才引进,以及人才培养、激励、引荐等多个层面。以更大力度的奖励支持让来此扎根的新人才们感受到唐山的引才诚意。
高端领军人才集聚政策。
一是A类顶尖人才。对全职引进培养的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等,给予最高3000万元科研经费补贴和300万元安家费。
二是B类国内外领军人才。全职引进的国家级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国家级人才,给予最高1000万元资助和200万元安家费。引进培养的省“百人计划”、省“外专百人计划”、省“巨人计划”人才(团队)等省级重点人才工程人选,按省补贴标准给予1:1配套支持。
三是一流或顶尖人才团队。取得重大科研成果并转化为产业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给予最高达1亿元的项目资助。
海外高层次人才支持政策。
一是对引进国外人才智力项目获国家、省经费资助的,按1:1比例配套支持。
二是对获得国家“友谊奖”、省政府国际科技合作奖、省政府“燕赵友谊奖”、市政府“凤凰友谊奖”的外国专家,分别给予每人(团队)10万元、6万元、6万元和3万元的一次性资助。
三是加大留学人才回国和国外优秀人才来唐创新创业扶持力度,每年最多择优支持20个项目,给予贷款贴息补助或研发费用补助,最高补助20万元。
青年人才倍增政策。
一是博士。全职引进的全日制博士,自来唐工作之日起5年内,给予每月3000元生活补贴;在唐山落户的,享受购买市域内自用商品住房一次性补贴30万元。
二是硕士。全职引进到企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与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且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自来唐工作之日起5年内,给予每月1500元生活补贴;在唐山落户的,享受购买市域内自用商品住房一次性补贴10万元;到其他单位就职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唐山落户的,给予一次性生活补贴5000元,可享受购买市域内自用商品住房一次性补贴10万元。
三是“双一流”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全职引进到企业“双一流”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与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且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并在唐山落户的,自来唐工作之日起3年内,给予每月1000元生活补贴。到其他单位就职的,在唐山落户的,给予一次性生活补贴2000元。所有人员购房补贴不限首套,购房补贴和生活补贴二者只能选择一项,且需在唐最低服务5年,各县(市、区)在此基础上灵活掌握。
高技能人才提质政策。
一是推进技能人才强市建设,大力培育高技能人才和“大国工匠”。对我市全职引进和培养获得世界技能大赛金、银、铜奖的团队或个人,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资金扶持;
二是全职引进或培养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的领军型高技能人才,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资金扶持。
市场化引才育才政策。
一是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对获评国家级、省级、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分别给予100万元、80万元、50万元一次性资助。
二是大力引进国内外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通过实施租金减免、物业水电费补贴、落实税收优惠、政府优先购买服务等措施,吸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入驻园区,对全球500强、全国100强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入驻产业园或将总部(区域总部)迁入产业园的,按照“一事一议”给予支持。
三是加大用人主体奖补力度。对于自主申报入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人选的,给予用人单位50万元奖励;入选省级重点人才工程人选的,给予用人单位20万元奖励。对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等国家级奖项的单位,给予1:1配套奖励;对获得省科学技术奖等省级奖项的单位,给予1:0.5配套奖励;对主持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的单位,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
柔性引才汇智政策。对新柔性引进的B类以上高层次人才,经认定后,按项目完成合同金额的50%,给予用人单位每个项目不超过100万元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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